高速公路超速&未保持車距 - 罰6000元

1999/07/16 感謝鴻傑提供

 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乃是使用美規Lti 20-20 laser系統,
 其均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,
 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35m的白線,
 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,
 則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,
 此時警方則立即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.
 所以若是此時後方車輛同時超速,
 這樣可以兩案並罰, 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 6000.
 目前出現地點為國道99K新竹交流道系統,
 與中部路段134.6K、160.8K、165K以及172K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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