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某日參加健保局"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相關規定說明會"會中指出:
掛號費收取應依協商決議: 一般地區(含馬公巿)之診所,上限不得超過50元.
診所若不遵守該定即已違反:"健保局特約管理辦理法第三?二條第一項第七款"之規定
台北縣某內科診所即曾因收取掛號費100元經保險對象檢舉二次............,所以您?
至診所看病掛號費至多只需付50元,連同部分負擔50元,故至多不會超過100元,若您
每次看診超出100元即可向其要求退費,若不該診所堅不退款,你亦可保留收據向健保
局醫務管理組提出檢舉..........
或許你並不再意這多收的50元,但對一個小孩經常感冒的媽媽,一個經常需看慢
性病的老人,一個牙疼的病患及時有眼疾常需上診所的民眾而言,累積起來這可能就相當
可觀.....
台北市立醫院已經取消"免掛號的優待",或許很多民眾會回流至診所,經詢所有
同事至診所就醫的情況,仍有許多診所收取100元的掛號費連同部分負擔共計150元,
我們不能讓不法診所,繼續對無知的民眾剝削,或許你不敢要求其退費或向健保局檢
舉, 因為下次我們還需至該診所就醫..............
但我們可以把這消息告訴你所有的朋友,TBVS的記者,報社記者,廣播媒體,或在各網
站公布消息..............
讓它成為社會輿論,用輿論來懲戒不法!